近日,稠江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查獲一起將機動車停放在消防登高場地的案件。
該處消防登高場地位于貝村路,經常有機動車亂停放,之前稠江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曾接到過多次舉報。為此,執法隊員重點加強對該處消防登高場地周邊的巡查。 執法隊員通過查詢系統得知,當事人雷某今年4月就曾因將機動車停在該處消防登高場地上被立案處罰過。目前,稠江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已對雷某第二次將機動車停放在消防登高場地上的行為進行立案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違反上述規定的,責令改正,對個人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墩憬「邔咏ㄖ腊踩芾硪幎ā芬裁鞔_規定,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和消防登高場地,影響消防車通行和滅火救援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改正,對個人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將機動車停在消防車通道或消防登高場地上,不僅妨礙車輛、行人的正常通行,而且緊急情況下會阻礙消防車出入與救援,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為整治消防車通道、消防登高場地亂停車等現象,稠江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在加強巡查勸導的同時,加大處罰力度。據統計,今年以來共查處占用、堵塞、封閉城市道路上的消防車通道和消防登高場地案件233起。 |
GMT+8, 2024-9-8 04:28